台南地檢署接獲情資,有不法集團在台南市歸仁區及仁德區設地下工廠,非法自製醫療用口罩,裝入合法廠商之盒內,販售牟利,經調查發現,該地下工廠係口罩國家隊廠商台灣精碳有限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外私自設立﹔據調查,該集團已賣出400萬片以上口罩,不法獲利逾新台幣17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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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在今(109)年4月間,即已遭檢調查獲違法製造醫用活性碳口罩販售牟利,不法獲利上千萬元,當時劉姓負責人以30萬元交保,詎料,劉姓負責人不知悔悟,竟變本加厲,設地下工廠非法製造醫療用口罩,裝入合法廠商之盒內,販售牟利。
本案由檢察官粟威穆指揮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下稱南機站)偵辦,經1個半月之蒐證,在109年11月17日發動第1波,針對該地下工廠發動搜索及傳訊行動,調查後發現,該地下工廠乃是位於台南市永康區之口罩國家隊廠商台灣精碳有限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外私自設立。
該公司先前即因於永康廠區內非法製造醫療用口罩遭南檢查獲,本案承辦檢察官粟威穆乃指揮南機站,於11月25日及11月30日發動第2、3波搜索及傳訊,總計3波行動共計搜索7處,傳訊15人,並於該地下工廠、堆放成品之貨櫃,及幕後公司內,扣得約320箱口罩成品、半成品(每箱40盒,每盒50片,總計約60萬片),及位於地下工廠之生產線共3線機具。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表示,該集團係自109年9月起,以自創之「TWGIA台灣隊長」、「TWGIA」(兒童口罩),或「台灣精碳有限公司」之外盒,包裝以來路不明之熔噴布、不織布等原料製成之口罩,部分並打上MD鋼印。
復於自創之外盒虛偽標記「CNS14774」標章,或精碳公司之衛福部核准字號,使消費者誤認已符合醫療級口罩標準,且獲衛福部許可製作,其後自行兜售,或由貨運業者交付買家後,再轉售藥局,或以網路平台販售,部分甚至已流入育幼院﹔經初步清查,該集團已賣出400萬片以上口罩,不法獲利逾新台幣1700萬元。
本案經檢察官訊問涉案之7名被告及5位證人後,以其中被告即台灣精碳公司負責人劉男、地下工廠員工林男、黃男與胡女4人有串、滅證,以及反覆實施詐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南檢將陸續清查口罩流向,以確保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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