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藝人丁小芹被控販賣假名牌包,買家下訂後又不出貨,消費者一狀告上法院,法官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判她2年6個月定讞,孰料,新北地檢署通知25日早上10時到案執行,丁卻請假,檢方不准,她仍沒報到,今(26日)上午檢察官已簽發拘票,如拘提未到,將發布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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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芹2015、2016年間,於網拍平台販售宣稱附有保證書的正品名牌包、鞋子、衣服等商品,事後遭12名買家控訴收到假貨、二手貨,或是匯款後沒收到貨,新北地檢署依詐欺、違反商標法等罪嫌將丁小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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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時,丁小芹否認犯罪,辯稱拍賣帳號借給友人使用,不清楚買賣情形,被依加重詐欺罪重判3年6個月。二審時,她改口坦承犯行,也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但智慧財產法院仍判處2年6個月,她上訴最高法院後被駁回,全案定讞。(編輯:楊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