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今年與警察局、中區監理所聯合稽查民眾陳情噪音熱點,1至10月共攔檢544輛車次,檢驗不合格共237輛,累計裁罰達55萬800元,環保局表示,明年預計將租賃6套固定式、2套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正研訂的車輛行駛中噪音管制標準,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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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代理局長陳宏益表示,中央正研訂車輛行駛中噪音管制標準,未來若「聲音照相」記錄到車輛音量超標可直接開罰,使用的科學儀器均須事先送環境檢驗所比測,確認設備性能;環保局預計明年租賃8套聲音照相設備,配合中央法令強化取締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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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今年1至10月環、警、監聯合稽查噪音熱點,共攔檢544輛車次,檢驗不合格共計237輛,累計裁罰55萬800元;另執行「高噪音機動車輛攝影系統」監測30場次、攔查4場次,並配合警察局通報案件,通知2,530輛有改裝致噪音污染疑慮的車輛到檢,檢驗不合格共33輛,累計裁罰6萬300元,後續並要求車主限期改善。
環保局指出,民眾若發現噪音車輛,可記錄車號、發現地點、時間及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例如照片或影片),直接至「噪音車檢舉網站」通報,點「我要報案」登打所需資料,系統受理後環保局將依法通知車輛到檢,若檢測不合格則依法告發處分,並要求車主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