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假釋中的張姓男子,今(109)年2月經台南監獄推介,至台南保安工業區收容人自主監外作業協力廠商工作,竟利用該公司蔡姓副總的善心,屢次進行詐騙,假冒檢察官、甚至偽造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民事裁定書,詐騙該公司葉姓老闆及蔡姓副總約180幾萬,葉姓負責人認善心被糟蹋,怒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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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張男涉犯詐欺罪遭判刑入獄,在獄中服刑約6、7年,因表現良好,今年2月被台南監獄推介至保安工業區某收容人自主監外作業協力廠商工作,該公司蔡姓副總表示,張男甫到公司工作,逢人就說他很有錢,因當時向銀行詐得的3億元,寄放在友人處,隨時可以取回。
109年6月,張男佯稱要友人陸續將3億元匯給他,但因涉犯詐欺罪,名下不能有金融機構帳戶,遂請蔡姓副總幫忙,商借一些銀行帳戶做匯款之用,待錢陸續匯回,即歸還帳戶,蔡姓副總基於助人,應允幫忙。
隔天,張男拿匯款單給蔡姓副總看,取信於他,再隔數日,蔡姓副總發現帳戶並未有錢匯入,某晚拿出匯款單細細端詳,發現每張匯款單上承辦行員的印章,都缺同1個角,心中暗忖有詭,隔日,蔡姓副總詢問張男,張男竟辯稱被友人騙了,並表示要向友人提告。
之後,張男編造包括幫他保管錢的友人,將錢投資購買法拍車,要過戶40幾輛車,每輛車過戶費600元,向蔡姓副總詐取2次各2萬5千元;偽造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民事裁定書,並稱要將停在婦女會地下室的百餘輛車移出過戶,向該公司借款18萬,為此,該公司葉姓老闆還花費30幾萬,整理一塊500坪的地當停車場;張男以女性友人女兒申請手機門號,佯裝是郭姓檢察官,與葉姓老闆及蔡姓副總通話,讓兩人誤信確有張男所稱之民事訴訟。
蔡姓副總指出,張男聲稱曾做過廚師,嘗過他煮的料理,也覺得還不錯,葉姓老闆與蔡姓副總遂有意將一間閒置中的餐廳進行整理,讓張男經營,也算是幫助更生人;葉、蔡向張男表示,資金部分他們先支出,俟張男取回其友人替他保管的錢,再還給他們。
葉姓老闆與蔡姓副總花費數十萬整理餐廳,109年7月15日開張,由張男負責經營,張男今年8月假釋,即從該公司離職,正式投入該餐廳之經營;葉、蔡兩人屢次向張男詢問,其友人為何沒將錢還給他?張男總是編造不同的理由誆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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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10月,張男都未從其友人處取回分文,也沒看到車過戶,葉姓老闆與蔡姓副總基於協助更生人,不斷給張男機會,詎料,張男因犯詐欺罪入獄,竟未得到教訓,不知悔悟,惡性不改,一再利用他們熱心助人的善心,葉姓老闆忍無可忍,10月30日將該餐廳上鎖停業,並於11月10日對張男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