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明軒喊《鬼滅》合作成立!內行網出面打臉 7千人看傻

▲鍾明軒踢爆原本他獲邀參與《鬼滅之刃》中文版電影配音,角色則為「魘夢」,卻遭高層取消。(圖/翻攝自《鍾明軒》臉書及《木棉花》臉書 )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20-11-09 10:52:05
網紅鍾明軒日前因電影《鬼滅之刃劇場版:無限列車》中文版配音合作遭取消,出面痛批木棉花公司,並詛咒公司盡快倒閉引發爭議,隨後鍾明軒也拍影片道歉,表示自己的言詞過於偏激。不過,道歉影片中,鍾明軒拿出「民法第153條」主張,當合作雙方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是明示或默示,契約即成立,但隨後也遭到內行網友打臉,引發超過七千名網友按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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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觀眾在看了鍾明軒影片後,在底下留言「我是一個高階人才的Head Hunter,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民法153』不是這樣用的,如果隨隨便便講幾句話就算契約成立,那何必還需要簽合約?」

▲鍾明軒主張民法153條,當合作雙方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是明示或默示,契約即成立。(圖/翻攝鍾明軒YT)
「首先你必須要有的錄音存證且對方在對話中『很明確』地訴說確定要跟你達成協議,我主觀的可以認定上述條件你應該都難以符合,一般也根本沒人會認為口頭協議就是算數所以還特地去錄音,因此紙本契約是最基本的標準,你該思考的不應該是對方破壞口頭協議而是為何自己沒在當下要求紙本契約,這並不是台灣公司的陋習,是台灣人普遍沒有簽契約的觀念。」

再來說說你希望可以「公司內部都確認了、主管也確認了、高層也都確認了再提出邀請」,因為你還只是一個大學生所以我想你很難理解一間「正常、專業的公司」都不會也不應該這麼做,也許你年紀輕輕已達百萬訂閱所以你大概未來不會有需要去社會上找工作或者是公司上班,但你應該不難理解連好萊塢都不可能有你要求的待遇,不然就不會有「試鏡」這名詞存在了。

▲鍾明軒希望不論是木棉花或者同業,找別人合作時都可以跟整個公司的人確認好。(圖/翻攝鍾明軒YT)
最後該網友也表示,我是第一次在一個Youtube的影片下留這麼長,而且還是一位我完全沒看過任何作品的Youtuber ,也許這篇不會被你放在心上甚至不會看到,但我「主觀」的認為你身為一個百萬訂閱的Youtuber且每支作品都有超過50萬人次的以上的觀看,我想你的影響力絕對不只被定義成一個小網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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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的作品內容可以給予你的年輕觀眾們正確的觀念以及資訊傳遞,如果這是影片的內容除了發洩你個人的情緒以外也能同時提醒其他人紙本契約的重要性,讓這樣的事情發生的機率能再降低,我相信你今天得到會是大部分人肯定的聲音。」(編輯:張嘉哲)

▲內行網友分享自己的經驗,主張鍾明軒的說法有誤。(圖/翻攝鍾明軒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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