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鍾明軒日前因電影《鬼滅之刃劇場版:無限列車》中文版配音合作遭取消,出面痛批木棉花公司,並詛咒公司盡快倒閉,同時更親自示範「魘夢」配音效果,不過,事後鍾明軒也為自己的偏激言論出面道歉了。對此,前立委謝國樑就在臉書直言,因為我們都不是當事人,所以他不便評論誰對誰錯,以免失焦,但藉由此次事件,他分享了「4大業配踩雷情形」,提醒想成為創作者的年輕朋友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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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國樑以「創作者接案時一定要注意的地雷」為題發文,他表示,身為一個從事藝文相關產業的經營者,想藉此次事件,給各位想要成為創作者的年輕朋友們一些在洽談合作的建議,讓大家之後可以避免「踩雷」!首先,當一個創作者努力創作,使自己的影響力與話題性增加時,就有可能會有合作接案的機會,最常見的就是俗稱的「業配」,當然你可以選擇不接,但一旦接了就要注意以下「4種情形」。
一、保密
各種合作勢必會有書信往來等等,裡面常有合作方的商業考量與隱私,千萬不能隨意公開,這樣會嚴重破壞未來其他合作方的信任度。
二、尊重雙方
合作方有很多考量,來找你往往是先「試探意向」,待雙方有共識之後再回報給主官批准,最後才敲定,不見得能直接定案,也要做好可能最後因為其他考量中斷合作的心理準備與備案,重點就是尊重的態度,更不能口出惡言、爆料公審,斷送自己未來其他的合作機會。
三、理性專業的態度
選擇成為一名創作者且願意接受合作機會,那就是商業合作的一種,也就該有「在商言商」的心態,要怎麼創作絕對是個人的自由,但是商業合作有一定的規則與制度必須遵守,此時就必須照規矩來,絕對不是想怎樣就怎樣,必須展現自己的專業與高度,與雙方協商溝通,直到確定合作內容並簽約為止。
四、契約的重要性
一旦敲定合作,就必須要簽約,不管是哪種形式的契約,都絕對比口頭約定來的有效。當然這次的事件有人表示,在民法中「口頭約定」也是一種契約,這是法律的規定沒錯,但實際上約定的那一方有沒有被「授權簽約」才是關鍵。真的必須提起訴訟時,法院也比較會以有沒有契約來認定事實。所以一旦確定,就必須要求對方簽約,不然就會變成事後各說各話,漫長的訴訟舉證也會浪費你自己寶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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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謝國樑也坦言,他希望各位創作者們都能夠順利的發光發熱,實現自己的夢想!同時透露自己未來也會繼續分享業界相關知識,盼能幫助更多想要創作的朋友。(編輯:許苡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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