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成為情侶後,時時會因對方的一句話或一個小動作而產生摩擦,或相處久了發現個性不合,導致分手收場,如何好聚好散便成為很重要的課題。有位網友就好奇詢問大家,「分手後會繼續用前任送的東西嗎?」並強調是在和平分手的狀態下,心中並無太多怨念,那麼繼續用對方送的東西似乎也無不可?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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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網友在PTT發文詢問大家,「分手後會繼續用前任送的東西嗎?」原PO透露與朋友討論到這個問題,在不是撕破臉、和平分手的前提下,原PO認為會繼續使用對方送的東西,強調也不是懷念對方,大概就是用習慣了,日常用品也不會因為分手就放著不用。好奇大家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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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佈後,掀起熱議。不少網友與原PO相同,認為繼續使用前任送的禮物並無不可,「用啊不要浪費」、「可以用就繼續用,怎麼說也是地球資源」、「會啊,東西又沒有錯也沒壞掉」、「用啊,哪次不用」。
但也有網友指出,某些類型的禮物在分手後就很不適合繼續使用,「卡片那種就可以跟它say goodbye了」、「實用的東西會留,卡片、項鍊之類的東西就全部都丟掉」、「實用的繼續用,擺飾就丟掉」、「不實用的紀念禮物,例如卡片小飾品之類的會丟掉」。(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