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都曾在路上看過別人遺落物品,但你會選擇放置不管抑或是送警局呢?就有一名熱心網友在車站撿到皮包,直接送往警察局,事後卻被通知要做筆錄,因為遭對方提告侵占,讓他忍不住大罵:「這樣誰敢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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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網友在臉書《抱怨1公社》分享近期遭遇,「第一次發文竟然是覺得台灣最美的在也不是人情而是醜陋,有夠扯也很雖小,在車站撿到了皮包,送至警察局,卻被通知做筆錄,因為被對方提侵占,這樣有人還敢做好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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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也表示已向律師朋友請教過,「對方須提出證據證明皮夾中有錢且是被您所侵占,原則上對方是無法證明上開事項的。但若對方堅持提告,案件可能仍會送交地檢署檢察官進行偵查,最後會以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但過程中仍會傳喚您到案說明」。
不過好心被雷親的遭遇也讓眾多網友感嘆,「社會會冷漠不是沒道理的」、「所以我都不撿,直接報警,請警察來拿走」、「我撿三次都沒事,但是看了這篇,以後我會邊錄影邊撿」、「社會的冷漠就是被這些老鼠屎養出來的」、「熱心的人就是這樣一個一個消失的」。(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