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綠線於10月25日完成履勘,並由台中市政府於本月2日函報完成12項營運前須改善事項,經交通部檢視中市府所附資料,並要求補正後,交通部長林佳龍今(6)日已准予台中捷運綠線營運,將再由台中市政府決定通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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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捷運路線日前完成履勘作業,並經土建、機電及營運各分組委員提出33項缺失與建議,其中12項為營運前須改善事項、11項為一般注意改善事項及10項後續建議改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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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於11月2日函報交通部完成營運前須改善事項,惟經檢視所附資料發現尚有疏漏之處,交通部為求時效,同意中市府以電郵抽換附件方式修正資料,經中市府於11月4日補正資料後,於今日由交通部長林佳龍依據大眾捷運法第15條第2項准予同意營運。
台中捷運綠線為臺中市第一條捷運路線,路線全長約16.71公里,共設18個車站,總經費為593.37億元,由中央負擔328.34億元、台中市負擔265.0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