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林易瑩在臉書貼文,指在台南市議會預算審查的休息時間,遭到台南市環保局局長謝世傑,做出令她不舒服的肢體接觸﹔詎料,竟有網友傳訊,「噁爛的左膠,衣服不整齊被碰一下就當成受害者好棒棒?賤女人滾出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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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易瑩今(6)日至台南地檢署提告恐嚇,並求償10萬元。她強調,無法接受女性對不舒服經驗的勇敢發聲,卻必須要遭受羞辱謾罵,自己將做為表率,不再隱忍。
林易瑩於10月30日在臉書貼文指出,她在台南市議會預算審查的休息時間,遭到環保局長謝世傑,做出不舒服的動作,當時謝世傑說,「議座,失禮一下」,便從正面方向伸手,整理她頸後西裝外套的衣領,她當下立即指出自己沒有同意,對方的行為有性平上的疑慮。
林易瑩表示,不論謝世傑的動機為何,都不應該在他人未同意的情形下,有令人不適的動作﹔謝世傑強調,當時的舉措,實純粹出於好意,若造成林易瑩不舒服,願意向她致歉。
林易瑩說,貼文後,就有網友傳訊至她的IG,「噁爛的左膠 衣服不整齊被碰一下就當成受害者好棒棒?賤女人滾出台南!」,批她不應只因衣服被碰一下,就把自己當成受害者,由訊息內容可以看出,該名網友認為,對於女性表達自身遭遇不舒服經驗,是「下賤的」、「不應存在的」,甚至威脅她應該滾出台南。
林易瑩表示,當初堅持將該事件揭露,係因長期以來,女性對於自己遭遇的不舒服舉動,多是選擇隱忍,更用盡全力說服自己,對方的行為不是出於惡意,一再壓抑自己的恐懼與不舒服,林易瑩強調,「如果連自己都不勇於發聲,又如何在台南市推動性平教育」。
勵馨基金會台南分事務所主任陳貞樺指出,「碰」是個需要「被碰者同意」的行為,如果可以讓他人任意碰觸我們,這不只是「不尊重」,而是一種破壞我們身體自主權的一種「傷害」。
林易瑩說,每當有女性鼓起勇氣站出來,表達自己的看法時,就會有人用各種方式,無論是具體行為的恐嚇或是仇視、惡意的言論,試圖將女性重新推回到陰暗的角落,剝奪女性話語權,並將其視為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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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易瑩指出,縱使這些威嚇是非常真實的存在,但是否向恐懼投降卻是一種選擇,女性應該走出恐懼的陰影,勇敢地向世界傳達自己的聲音,因此選擇提告。
林易瑩表示,若獲賠,將全額捐給性平團體,做為推動平權運動的經費,希望未來台灣的性別平等可以更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