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命案兇嫌父母盼以命償命 律師提《與惡》籲反思

▲長榮女大生命案,梁嫌父母發表公開道歉信,談到以命償命。(圖/記者郭俊暉翻攝)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20-11-03 20:41:54
馬來西亞籍鍾姓長榮女大生日前遭梁姓兇嫌擄走殺害,梁姓兇嫌父母透過里長發表公開信道歉,信內寫道「如果能速審速判,以命償命的話,也是對鐘爸爸鐘媽媽最好的交代」。對此,陳又新律師表示,「哪個父母會想努力養出殺人犯?」更舉《我們與惡的距離》劇情為例,呼籲大家反思「鄉民的正義與責任,到底是什麼?」強調雞蛋不是用來丟梁姓兇嫌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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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姓兇嫌父母的公開信全文如下:「致鍾爸爸鍾媽媽:我們是梁育誌的父母,對你們造成那麼大的傷害,這個遺憾是我們造成的,如果能速審速判,能還你們一個公道,以命償命的話,也是對鐘爸爸鐘媽媽最好的交代。再多的歉意也彌補不了你們的傷痛,對不起你們!我們教養的問題,過錯,造成這麼大的社會問題,真的對不起。」

▲長榮女大生命案,兇嫌父母委請里長代為公布道歉函,談到以命償命。(圖/記者郭俊暉翻攝)
這封公開信掀起許多討論,陳又新律師也在臉書發文評論,直言梁爸爸梁媽媽的道歉聲明中寫著一句話,讓他反覆咀嚼卻難以下肚:「以命償命的話,也是對鍾爸爸鍾媽媽最好的交代」。

陳又新感慨自己也是為人父母的人,「當自己的孩子無端死亡,或者自己的孩子突然成為全世界唾棄的殺人犯,還要親手把他的命奉上,都是無法想像的痛」。陳又新強調,「哪個父母不是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哪個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生平安?哪個父母會想努力養出殺人犯?」

陳又新接著更以《我們與惡的距離》的劇情為例,劇中兇嫌家屬到哪都害怕被別人認出來,連家也回不得,因為會被圍堵在門口準備丟雞蛋的人認出,被逼著改名只為了撕掉「殺人犯妹妹」的標籤。

陳又新質疑,「鄉民的正義與責任,到底是什麼?因為養育出殺人犯,所以父母要負責任?那老師呢?老師教育出殺人犯需要負責嗎?朋友呢?朋友沒有制止他需要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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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又新最後強調,我國刑法規定18歲就要負起完全刑事責任,無論從哪條法律來看,梁姓兇嫌都已經是可以為自己行為負責的成年人,呼籲大眾「請不要再用株連九族的心態去為難任何一位親屬」。(編輯:倪浩軒)

▲陳又新發文全文。(圖/翻攝自「陳又新 奶爸律師的城市冒險」臉書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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