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房地產市場熱絡,新竹、台中接連出現炒房亂象,對此內政部於10月31日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地方政府,針對6大重點進行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希冀透過各機關專業分工進行聯合稽查,以遏阻炒房歪風與業者違法行為,來維護消費者購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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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表示,近來傳出部分不動產業者刻意營造購屋熱潮,趁機哄抬房價,甚至有違法銷售廣告行為,因此內政部在昨日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地方政府消保、地政及建管單位,同步就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6個縣市共23個建案進行聯合稽查,同時宣導業者銷售過程應注意的法令規定,展現導正市場交易秩序的決心。
而主要的查核重點包括確認預售屋建案是否在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前就擅自銷售、使用購屋預約單(紅單)情形、業者刊登廣告有無不實或誤導消費者認知、預售屋買賣契約是否符合內政部規定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代銷人員執業過程是否符合法令規範、接待中心或樣品屋是否取得雜項執照等6大事項。
內政部指出,在經過稽查後,發現有部分建案有使用買賣契約不符合定型化契約規定,包含交屋保留款未依規定載明房地總價5%、以較低額度逕與消費者磋商、停車位未載明高度及面積、保固期間未從交屋日起算、面積誤差找補未明確記載等違規行為。另外亦發現業者在未取得建造執照即使用俗稱「紅單」的購屋預約單,或疑似在廣告上誤導消費者已取得建造執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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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這些內政部將在稽查後掌握的的各項證據,後續將由地方政府確認或釐清相關事證,按權責分工依法裁處或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據《公平交易法》規定續處。而預售屋建案也將視不動產交易市場狀況,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進行不定期聯合稽查,以有效遏止炒作歪風,健全市場交易秩序。
內政部提醒,由於預售屋風險高,民眾在購屋前務必冷靜思考,在交易過程中,除留意業者提供的契約是否符合各項法規外,也可要求提出建造執照及其圖說影本等相關文件,或有發現不實情形,皆可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檢舉,內政部也會積極推動成交資訊申報登錄修法,將預售屋全面納入申報範圍、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加重申報不實價格罰則,以提供更完整、正確、即時的預售屋交易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