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被NCC罰160萬打行政訴訟 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 中天新聞去年遭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被各處罰鍰60萬元與100萬元。(圖/新頭殼)
新頭殼newtalk-2020-10-19 08:31:43
中天新聞台執照將在12月中到期,因去年中天播報「百美超商簽約險破局靠李佳芬『一句話』神助攻」,以及在節目上提到「去年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遭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被各處罰鍰60萬元與100萬元。中天新聞台因為不服此處分,提出行政訴訟,但今(18)天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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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聞台在去年2月28日播報「百美超商簽約險破局靠李佳芬”一句話”神助攻」的節目內容,NCC認為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違反了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對中天電視台處以罰鍰60萬元。

而在去年3月8日,中天又於「大政治大爆卦」的節目中,提到「去年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NCC則認定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依據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第53條第2款規定,處中天罰鍰100萬元。

中天雖提起行政訴訟,但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原因是中天對於「百美超商簽約險破局」新聞,疏於在第一時間查證,未能考慮對公共利益的影響程度,逕行報導未經事實查證之新聞資訊,已使政府機關處理公務之正當性受到形象、觀感及施政作為信任度上之傷害,不利於公共政策或公務業務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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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去年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新聞,行政訴訟遭駁回的原因,則是因為農產品銷售涉及到農民與消費者的權益甚鉅,中天未能查證事實,讓農民擔憂該訊息傳播後,將影響農產品交易秩序損及收益而心生不安,影響了衛廣法第1條所規定保障公眾視聽權益在內的公共利益。

中天電視台NCC開罰160萬元。 圖:翻攝自Google map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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