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榮航空B7-9051次軍包機昨日執行東沙島飛行任務時,遭香港區管中心拒絕進入飛航情報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今(16)日公布通聯紀錄,還原立榮航空被迫返航事件過程,根據錄音抄件內容顯示,港方表示26000公呎以下是危險區域,並指出「無法接受該航空器(指立榮)進入」,我方則基於飛安被迫返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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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今日公布公布立榮9051航班與香港飛航情報區區管中心通聯紀錄,還原我方立榮航空由高雄小港機場飛往東沙的包機,香港區管中心與我方區管中心航管交接過程。
根據通聯錄音抄件紀錄顯示,15日上午9時36分時由香港方先發話給我方,並指出立榮航空航班9051飛經區域26000呎以下有危險活動無法進入,我方則表明事前未接收到相關訊息,並不清楚危險緣由,且詢問是否為「軍演」?但香港方則回應稱「無法告訴你更多,但那裡有一個危險區在那裡」,且稱26000呎以上才是安全高度。最後更直言「香港無法接受該航空器(指立榮)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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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我方詢問危險區的時段何時解除?並追問是否有發布飛航公告(NOTAM)?香港方當下僅回應無法告知解除時間,且並無發布飛航公告,僅再次強調這個高度在香港飛航情報區並不安全;後續則在當日晚間6時24分經香港通知危險區域結束。
民航局表示,根據通聯紀錄。我方被迫返航,並非港方所稱主動取消。因此鄭重呼籲港方應釐清並說明本次事件過程及原因,並希望類似影響飛安事件不再發生,也期待港方未來應依照國際規範,和我方共同維護國際飛航的安全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