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筠Umav Sunavan/布農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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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開電腦準備完成實習成果書之前,想先談談近期金鐘獎媒體煽動標題,對於整起事件,大部分討論的點都會聚焦在原住民社群與主流社會之間一直存在的「微歧視」議題,以及台灣媒體素養嚴重缺乏族群多樣性以及對於原住民扁平化的想像,這也反映出台灣社會與原住民之間的互動仍然不足,甚至原住民族的相關單位提出來的聲明仍然是處於被殖民者壓迫的狀態顯得溫和,而非強力抵制,無論對錯只是觀感的不同,原住民社群裡也有許多討論。
族服帶出的不只是對於外表的標籤化及對自身認同的呈現,更多時候在原住民的傳統服飾下更是蘊含著文化的底蘊。除了流動在我們的血液裡的自我認同,物質文化更是能留下族人過去的生命和族群經驗,族服的更是能夠表現出這樣時間的流動以及族群的共同記憶是非常珍貴的。
但不知道大家對於除了族服牽連的相關議題,有沒有人注意到,領獎的兩位孩子,Pangoyod(鍾家駿)跟Buya(陳宇)今年分別才16、17歲。在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明訂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所以兩個孩子目前仍然是在國家兒少權利的保障下的年齡。
媒體聳動的標題提到「全場最露」、「金馬新人露屁股」,網路上直播底下等不堪入目的留言,從媒體到觀眾呈現了在台灣主流社會長期對文化的不尊重外,對於兒少的性自主權更是有負面效應,這些言語,對兒少在發展身體與性的探索更是很大的負面教材。這樣煽情的字眼對於兒少在媒體識讀上更是會產生認知上的偏誤,間接影響到孩子的身心健康,也可能影響孩子無法建立正確的價值觀而導致對性觀念的認知有所偏差。
近年來我們不斷的推動兒少相關權利,尤其在性教育上我們更是一再叮嚀孩子要保有身體自主權,也一再的提出媒體不需要繼續物化孩子,拒絕讓孩子的身體在媒體傳播下讓「色情」及「商品化」成為常態。我國立法院於2011年11月11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權益新法》),亦針對與新聞報導相關之法條進行諸多修正,不僅保障兒童及青少年之閱聽權益,更新增媒體自律機制,期避免媒體高舉新聞自由之旗幟,侵害基本的兒少人權。在這樣的機制下,從此起金鐘獎事件我們也看到,媒體自律嚴重的不足,除了侵犯達悟族神聖的傳統文化之外,更是侵害對於孩子的身體自主權。
國內外也不斷的討論兒童情色等議題,媒體的傳播更是討論的其中一環,若媒體仍然是以這樣的標體去吸引讀者閱讀,是否政府機關更要做好把關去維護兒少的媒體使用權?此起事件更是詮釋了在社會當中最需要被重視的兩大族群,原民及兒少如何在媒體的操作下,形成歧視與標籤化,台灣的新聞媒體亂象何時才能停止?我們呼籲閱聽人的媒體素養能夠更加提高,但媒體素質不提高我們仍然無法有好的新聞媒體報導能檢閱。台少盟也在今年「兒少權益與媒體識讀暨媒體素養桌遊培力工作坊」結束後的報導表示,與會的工作者建議能從相關機關及指導單位從法制面入手督促媒體自律來維護新聞品質及民眾的權益。若政府能夠正視到這樣的媒體亂象,更能加強「降低不實新聞對社會的影響」。也期待媒體們可以自主落實職業倫理、加強自律,並報導更多的正向新聞,而非散播這些不實及煽動的文章。
值得大家思考的是,若在兒少權利下仍有相關法令可以制止媒體,當族群文化被侵害的時候,政府是否有相關規範去制裁嗎?那原住民能夠去發聲,以及原住民的兒少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能否表態更強烈的態度去遣責?兒童及少年是很需要被保護,我們更應該主動地去捍衛孩子們的權利,否則孩子的權利會被大人的聲音給蓋過,我們不該成為自私的大人,孩子總有一天會長大,當他們成為大人的之前,更是我們需要去保護與教導才能好好的成長的。在原民議題上,目前台灣社會對於族群意識及文化敏感度仍需要繼續培養,更是需要努力的方向。但無論是誰,任何人的聲音都該被聽到,尊重與包容更是彼此互動最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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