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10月1日的「十一國慶」晚會將至,央視公布國慶晚會表演細節,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將與其他歌手合唱《我的祖國》等歌曲,消息傳回台灣引發爭議,傳出最重更可能遭主管機關開罰50萬。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針對歐陽娜娜在央視唱歌惹議,陸委會昨(28)日表示,如果有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事實上,演藝主管單位為文化部,部長李永得昨日表示,演藝有關單位正在收集相關事證,如果有違法將懲處,而其言行可交由全民公評。
李永得今日陪同行政院長蘇貞昌列席立法院會並備詢,會前媒體詢問是否會開罰會?李永得回應表示,目前這件事情還在發展中,事情還沒發生,文化部會密切關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