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台灣有健保。不然我們真的不知道該拿歐陽娜娜、張韶涵怎麼辦?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央視日前在官方微博公布 9 月 30 日「國慶晚會」表演名單,歐陽娜娜將與香港、中國藝人合唱「我的祖國」,張韶涵也將與其他中國藝人合唱抗疫宣傳歌曲「守護」。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表示,「我們是自由、民主的國家,有些人他享受了我們的自由民主、享受我們健保資源,身為公眾人物,還跑到對岸去唱不適合的歌,國人自有公評」。
過去一年多的時間,兩岸關係緊張加上疫情的緣故,全民健保經常成為兩岸區分敵我、彰顯台灣優越性的工具。不准陸生來台、不准小明返台、不准陸配夫妻團聚,全部的理由都是享受健保和台灣的醫療資源。在很多人的心裡,既然享受了台灣如此完善的健保,自然應該毫無條件、百分之百的認同台灣價值。
但健保的本質是社會保險,從頭到晚都不管認同跟思想,只要身份符合,就必須強制納保。除了陸配、小明們之外,只要在台灣居留滿6個月或有固定雇主的受雇者都必須要納保。我們從來不曾、也無法要求,在台灣生活的外配、移工必須要認同台灣,不能稱呼其他的國家為「祖國」。
在兩岸關係如此緊張之際,藝人稱呼中國為祖國、為祖國獻唱,當然會引發台灣人的不快。但姑且不論歐陽娜娜、張韶涵繳交的保費可能高於一般人,未必真的佔了健保的便宜,即便真的有這樣的狀況,也並不違法。
健保之所以能成為台灣的驕傲,就是因為彰顯了台灣人的進步、對普世價值尊重與落實,任何人不論性別、貧富、貴賤、來自何地,只要進入了台灣這個社會,就會受到平等的對待,得到應有的照顧。如果有了前提、區分敵我、變成道德綁架,就談不上「價值」二字了。
如果台灣能傲人的只剩下健保跟口罩國家隊,動不動就要拿這件事說嘴,那真的讓人不知道該覺得驕傲,還是悲戚。
歐陽娜娜要在「國慶晚會」獻唱消息傳出後,陸委會第一時間只是空泛的強調,國人不應協助中共對台進行統戰、傷害中華民國國家認同,會密切關注狀況,「倘若」有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將依法查處。
結果今天倒是文化部跳出來,指若經陸委會確認有違法事實,文化部會依法核處,最高可處50萬罰款。文化部引用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33-1 條,台灣地區人民不得與大陸機構進行種種政治性「合作」的規定。
但藝人登台獻唱,能否認定為是「政治性合作」大有疑問,《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主管機關也根本不是文化部,要罰也輪不到文化部出手。所以文化部長李永得稍微接受訪問時又說,目前仍在蒐集相關事證,才能判定是否違反相關法規,目前也沒有擬定表演禁令的規劃。講白了,就是文化部罰不到。
在歐陽娜娜準備登上「國慶晚會」舞台的同時,歐陽妮妮主演、拿了文化部劇本創作獎、旗艦型連續劇補助、5.1 聲道補助的台灣偶像劇「腦波小姐」也正在上映。文化部應該認真思考的是,如何扶植產業讓台灣能多一點歐陽妮妮,而不是絞盡腦汁去罰歐陽娜娜區區的 50 萬。
●作者:單厚之/資深媒體人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至: opinion@now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