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府公告豆腐岬岬灣水域開放獨木舟遊憩活動

▲宜蘭縣政府公告南方澳豆腐岬岬灣內水域,開放一般民眾從事獨木舟、立式划槳活動。(圖/翻攝自蘇澳旅遊網)
記者李清貴/宜蘭報導-2020-09-28 21:11:03
宜蘭縣政府針對所轄水域,依安全、生態、生活及生計等原則,逐步滾動式檢視,今(28)日並公告南方澳豆腐岬岬灣內水域,開放一般民眾從事獨木舟、立式划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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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岬岬灣內水域位處蘇澳商港範圍內之遊憩專業區,自105年起委託宜蘭縣政府代為管理,縣府考量各種水域活動之特性及遊客安全,遂於106年公告「宜蘭縣豆腐岬水域遊憩活動分區範圍及相關限制事項」至今,活動分區為游泳區僅供從事游泳、潛水;非動力器具使用區可從事獨木舟、立式划槳等活動,基於維護民眾遊憩安全與品質,該水域僅開放具有救生人員隨同之從事帶客活動業者,且需向縣府申請許可始得經營,總量管控為100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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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指出,經重新盤點該水域,並建立申請機制及不定期巡查,因此今天公告一般民眾如有需求可向縣府提出申請並經備查後,在豆腐岬岬灣內之非動力器具使用區,從事獨木舟、立式划槳等非動力未具船型浮具水域遊憩活動。縣府提醒民眾,惟該水域無長駐救生人員,仍有一定危險性,從事活動時應酌個人所需具備之專業知識、基本體能、技術、攜帶之器材裝備等並遵守相關告示以策安全,而為維持岬灣內水域安全,總量管控為100艘不變,初步將20艘額度提供一般民眾申請,日後再視民眾與業者申請情形,檢討分配比例。另於岬灣外從事活動屬商港範圍內,應請向航港局(港務公司)提出申請。

縣府工旅處強調,針對本縣水域遊憩活動所進行的限制,均是全面考量民眾水域遊憩安全及環境生態、居民生活、漁民生計等,依相關法令所做合法、適當的作為,未來也會針對所轄水域滾動式檢視,任何變更都會整體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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