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立委集體涉貪5000萬 北檢起訴12人、陳唐山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玉萍舉行記者會,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立委蘇震清等四名現任立委等多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稅捐稽徵法、侵占等案件提起公訴。(圖/NOWnews影像中心)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2020-09-21 11:13:07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集體收賄案今(21)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等12人,並移審北院。前立委陳唐山則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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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者除了現任與卸任立委外,還包括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

檢調調查,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涉嫌透過郭克銘等人,行賄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陳唐山、徐永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與舉辦公聽會機會,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另外,趙正宇涉嫌透過郭克銘收受寶塚公司負責人陳明瀚、展雲企業董事長鍾克信賄賂,施壓營建署,企圖將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內的土地自管制區劃出,並變更為殯葬用地。

檢調7月31日兵分多路65路,搜索立委辦公室、住家、服務處等地,共搜索3次71處,扣得帳冊、電磁紀錄與疑似賄款之現金。北檢指出,蘇震清犯罪所得2580萬、廖國棟790萬、丁復華180萬、陳超明100萬、林家麒1100萬、郭克銘700萬等,另外趙正宇有170萬元依財產不明罪起訴。

北檢指出,遭起訴立委都否認貪污,蘇震清強調金額2580萬是借款,並已陸續還款。關於蘇震清向李恆隆表示,憑藉著叔叔是前立法院長蘇嘉全,未來將會擔任要職一事,北檢表示,這是蘇震清的片面之詞,因此沒有必要約談蘇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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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恆隆於9月11日經法院裁定1000萬交保、停止羈押,北檢指出,李恆隆交保係適用於《證人保護法》,同時鑑於身體不佳予以交保,絕無交換條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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