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金管會重罰!新壽表達遺憾 但尊重主管機關決定續溝通

▲新光金控旗下新光人壽遭金管會重罰新台幣2760萬元,董事長吳東進也遭停職,新光人壽晚間聲明,雖感到遺感,但仍尊重主管機關決定,並就可能的疑義將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說明。(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20-09-15 21:46:37
針對金管會以內控缺失開罰新光人壽新台幣2760萬元,董事長吳東進也遭停職,新壽今(15)日晚間發出聲明表示,吳東進帶領全體同仁戮力經營,截至今(2020)年8月底自結稅後淨利仍高達118.95億元,並未辜負股東及保戶託付,惟今日受金管會如此處分,新壽雖感遺憾,仍尊重主管機關決定,就可能的疑義亦將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說明,並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及完善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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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今日指出,在對新光人壽辦理有價證券投資業務專案檢查及一般業務檢查,發現在辦理資產配置及清償能力評估控管作業、投資決策及風險控管作業及股權商品交易人員利益衝突防範作業,內控有嚴重缺失,並有礙公司健全經營,因此,依保險法對新壽重罰新台幣2760萬元及5項糾正處分,併令調降國外投資額度比例上限至資金的39%,且未調整至符合上限前,不得新增國外投資。同時,金管會也停止新壽董事長吳東進其董事及董事長職務至這屆任期屆滿,新壽也不得支付吳東進任何相關報酬及福利。

此外,金管會保險局認為新壽副總經理及投資長袁宏隆,也未善盡相關注意及督導義務,漠視投資風險及罔顧安全性,致公司投資管理鬆散、投資紀律及內部控制嚴重廢弛,嚴重有礙公司健全經營,因此,解除袁宏隆副總經理及投資長職務,且不得派任與投資相關職務。

同時,金管會也要求新壽應檢討整體投資架構流程(含業務權責劃分),以及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資負會)成員組成或存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明確區隔董事會及經營管理階層的權責劃分,並報金管會。同時,與新壽投資決策相關的各委員會會議應全程錄音並將出、列席人員的發言作成逐字紀錄備供查核,並要新壽從嚴究責資負會及投審會成員,以建立權責相符的公司治理機制及良好風險管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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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遭金管會重罰,新壽晚間也發出聲明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及全球低利率環境持續,董事長吳東進帶領全體同仁戮力經營,截至8月底自結稅後淨利仍高達118.95億元,並未辜負股東及保戶託付,惟今日受金管會如此處分,新壽雖感遺憾,但仍尊重主管機關之決定,就可能的疑義亦將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說明,並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及完善相關事宜。

至於原投資長工作,由資深協理廖英風代理投資部門日常工作,目前公司業務營運一切正常,全體保戶及投資人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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