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出生後,上班中的父母也開始,付出額外的時間與金錢照顧小孩,也可以申請「育嬰假」全心全意照顧孩子。近日,就有網友提出疑問,因台灣育嬰假是夫妻共有,是不是該保留育嬰假給爸爸呢?貼文一出也引起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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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PTT》上表示,台灣育嬰假為夫妻共有,但通常都是媽媽請走了,如果像瑞典一樣,保留一定天數給爸爸帶小孩,會比較好嗎?不僅可以增進父子關係,也可以改善「男主外、女主內」的刻板印象,增進平權。
原PO指出,如果有育嬰假後,爸爸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帶小孩,不會被其他人指指點點,而且未來政府在建設親子空間時,也會替爸爸找想,不會再有「親子廁所」出現,父親不能帶小孩進去使用的狀況發生,「各位媽媽和準媽媽們覺得如何?」
網友們看到也紛紛回應,「是誤會了吧,爸爸本來就可以請」、「並沒有什麼夫妻共用阿,原PO誤會了」、「來就可以請,但應該是企業文化,讓爸爸不敢請吧」、「父母的育嬰假是分開的吧」、「看父母親誰的薪水少,就誰請吧」、「我記得,父母沒有共用育嬰假吧」、「男生可以請育嬰假,不過想請的就會請吧」、「男生可以請假,但也要看公司吧」、「是多數男生不想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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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內行的網友點出,只要工作任職滿 6 個月、在小孩子三歲前,都可以請兩年「留職停薪」,這兩年裡有六個月可以領勞保六成薪,而且父母的「育嬰假」是各自獨立,並非共有,如果兩人都要申請的話,就必須錯開申請時間,所以媽媽不請,爸爸也不會多出天數可以請。
事實上,根據勞動部勞工局規定,雙薪家庭的爸爸或媽媽,就業保險年資滿1年以上,在子女滿3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向雇主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就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並非只有媽媽才能請領,爸爸也可以享有請領的權益。(編輯:許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