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蔣德綱/勇武港青的滯台悲歌

▲香港實施國安法一事引出許多爭議,也傳出陸續有港人流亡海外。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文/蔣德綱-2020-09-14 13:54:53
2019年6月9日香港反送中運動鵲起,2020年7月1日,中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版國安法」,並於當天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7月18日5名勇武派香港青年偷渡來台,台灣政府如何發落,目前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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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獨立記者鐘聖雄在其臉書呼籲香港的勇武抗爭者,「如果可能的話,不要再來台灣了」,並點名批評民進黨執政者「並不如大家想像支持香港抗爭者」,鐘聖雄話中有話、語帶不滿,這股隱忍月餘的情緒立刻在網路傳播開來。陸委會表示,外界勿作不必要揣測,台灣政府不會針對個案作說明,台灣對港人已設立人道援助機制,支援符合條件者。

造成這起事件的爭議,是台灣目前並沒有《難民法》,去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時,立法院朝野政黨傾向未雨綢繆制定《難民法》,以解決日後發生大量港民移民來台的問題,不過總統蔡英文回應「不需要另立《難民法》,《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已經能幫助香港示威者了。」又說,「依據《港澳條例》第60條,香港情勢一旦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該條例一部或全部。」

殊不知,這兩項矛盾的表述,就正巧發生在鐘聖雄協助勇武派港青來台的問題上,民進黨不制定《難民法》,又有可能因應香港局勢惡化,可能停止適用《港澳條例》。究竟《港澳條例》能不能幫助香港示威者呢?

《港澳條例》第十八條,僅授權政府對「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港澳居民必要援助。但是這個條文,對於「未經許可緊急來台尋求人道庇護的港澳居民」,並不能排除相關罰則之適用。也就是說,對於「未經許可」偷渡來台的港青,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與罰金之處分,並須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八條限令或強制出境。

香港警方「大抓捕」風聲鶴唳之際,鐘聖雄記者援救勇武派港青偷渡來台事件,「未經許可」成為後續處理原則的關鍵詞。在國際上,任何尋求政治庇護的事情,向來都不會是國家「小事」,鐘聖雄、蔡英文政府顯然都低估的法源不足的嚴重性。

「難民」,雖然是個不太體面的字眼,但在國際事務處理上若能取得,便享有種種合法居留、工作的權利,以及申請國民待遇的福利、津貼、救濟金及補助,甚至在一定期限後,能成為永久居民,成為該國公民。然而,形成「難民」的條件非常複雜,戰爭、宗教、政治、人權迫害,以及涉及國家安全的間諜保護是最常見的原因。

蔡英文政府若是真有決心「撐香港」,必須正視類似鐘聖雄記者鋌而走險「營救港人」的問題,勇武派港青來台不會是個案,大量「難民」衍生的社會衝擊,歐盟各國政府頭疼的先例不少,蔡英文嘴巴說有決心「撐香港」,政府準備工作卻遠遠不夠。

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於1951年7月18日通過後,對難民的定義是這樣的:任何人由於種族、宗教、國籍、特殊社團或政黨的會員,而遭受迫害,因而產生有理由的恐懼而「逃離祖國」,如此則被界定為難民。試問,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之間是「一國兩區」框架,港澳人士來台,在國際認定上是「逃離祖國」嗎?

《難民法》草案2005年由內政部提出,2016年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完成一讀,從此停擺至今,關鍵因素還在「中國因素」,兩岸關係是「特殊國與國」關係,「特殊」兩字最特殊,它可以讓國際經濟、防疫上舉足輕重的台灣,「特殊」到在政治上顯不相當、無足輕重。

鐘聖雄是台灣媒體圈知名的社運鬥士,在環境保護、居住正義等領域著力甚深,2014年以《南風》獲得卓越新聞獎的新聞攝影獎;去年多次進出香港報導反送中運動,並在台灣募集安全帽等防護裝備,冒險支援抗爭運動。

鐘聖雄是熱血的媒體工作者,不是地下情報員,他用實際營救行動「撐香港」,那些口口聲聲喊「撐香港」的政客們在哪裡?接下來是你們的事了!

●作者:蔣德綱/資深媒體人、台灣國際戰略學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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