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竟5天不回家!男曝「超扯真相」 眾人嗆爆:不要臉

▲男網友嘆老婆不回家五天,貌似連孩子都不要了,也表示是因為自己「外遇」,但卻堅持不聯繫對方。(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文章中內容無關/取自unsplash)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20-09-08 14:22:14

婚姻生活中,夫妻倆總會為了一些瑣事吵架,但若是其中一方「背叛了你」,你會怎麼做呢?有名男網友表示,老婆回娘家已經五天了,他也曝光原因是因為自己「外遇」,貼文一出,遭網友嗆「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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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男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老婆》發文,他表示老婆已經回娘家整整五天了,不僅不和他聯絡,連小孩好像也都不要了,他也提到原因並承認錯誤,其實是因為自己外遇,但文末竟補充兩句話「但我不肯跟她聯絡,看誰忍得久」。

▲男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老婆》發文。(圖/翻攝自《靠北老婆》)
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議,「小孩真倒楣,有你這種爸爸」、「可憐了小孩,請先把小孩安頓好,要玩再好好的玩吧!」、「我只能說當你的小孩很倒楣,不反省還有理,小孩好好顧著吧」、「小孩真的最無辜」、「你慢慢的忍,小孩帶好,做錯事...還是錯了ㄧ件大事,還有臉鬧彆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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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其他網友氣憤表示「做錯還不反省,還人家自由啦,不要臉」、「沒人比你更強了,還有臉這樣說」、「現在是流行錯的人可以比較大聲嗎?」、「其實他在蒐證,訴請離婚,你誤會了,」、「像個男人點,既然外遇了,該給的扶養費要拿得出來!還是要等你老婆提民事要的更多?」、「你到底有沒有羞恥心!自己外遇還好意思講話這麼不要臉!!真的渣的很徹底!!」、「你就是沒忍住才外遇,好意思喔?」。

▲外遇男遭網友嗆「好意思」(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文章中內容無關/取自 pixabay )
事實上,雖然在今年五月「通姦罪除罪化」,法官認定《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可單獨對通姦配偶撤告」有違憲之虞,司法院大法官於5月29日做出第791號解釋,認定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等,正式宣告違憲,終結85年來的通姦罪刑罰。不過因為除罪化僅是《刑法》,還有《民法》、《家事法》這兩法可保障,民法可依第195條第3項之規定「侵害配偶權」,向外遇配偶及第三者求償。(編輯:郭佩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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