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即日起路口交安大執法 路口安全為重點

▲第一分局警方與里長志工們今一大早即於學校門口宣導路口安全。(圖/警方提供)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2020-09-01 16:20:56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自今9月1日起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取締重點項目包括「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希望加強行人路權,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維護行人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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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警一分局於路口大執法實施的首日,清晨起在轄內中西區之學校、重要路口、火車站前及市場等人潮聚集處,號召熱心里長、志工、義警、義交及員警手持宣導看板及海報,賣力地向來往的路人、學生及家長等發放宣導文宣,加強宣導行人穿越馬路時應該「慢、看、停」,並多加利用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及天橋,切勿與車輛爭道、搶快,以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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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汽機車駕駛在行經路口時,也應暫停優先禮讓行人先通行,以維護行人安全,確保行車平安,有效避免交通事故之發生。而學校週邊有不少送孫子來上學的爺爺奶奶,市場也常見許多高齡長者,員警及志工見狀也把握住機會,向長者宣導在清晨夜間外出運動時,切記要穿著亮色、能反光之衣物,才能確保自身安全。

「路口安全大執法」加強勸導及執行,違反者之罰則包含,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處罰新臺幣1200到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最高可罰新臺幣54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處罰新臺幣300元﹔警方提醒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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