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會議今天(28)下午針對國民黨的黨產條例釋憲結論出爐,結果全部合憲。國民黨之前已經公開表示「不表樂觀」,今天的釋憲結果一如國民黨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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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三個合議庭對於簡稱為黨產條例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認定可能有違憲之虞,因此聲請大法官釋憲。司法院大法官今天下午4點做出釋字第793號解釋,不僅認定黨產條例合憲,也認定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的設立同樣合憲。
這次釋憲的爭論點,在於黨產會是否符合憲法保留原則?有沒有違憲?黨產會是否侵犯司法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黨產條例是否屬於「個案立法」因而違憲,因此其「附隨組織」的定義也同樣違反法律保留原則?還有黨產條例是否違反「溯及既往」、「比例原則」,結果大法官提出意見書後,以上爭論點全部合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