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今日針對日前李眉蓁遭控論文涉抄襲案,召開第二次審定會。會中認定李的論文抄襲情節嚴重,依學位授予相關規定,將報請學校撤銷李眉蓁碩士學位。李眉蓁對此則表示尊重學校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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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表示,涉案論文經送3位校外專業公正人士審查,3位審查人均認為抄襲事證明確。李眉蓁將依法撤銷學位,她的指導教授另提送校教評會審議相關責任。
中山大學表示,為確保學位論文品質,中山大學校繼今年4月取消論文永不公開之授權選項後,7月經校級教評會通過更嚴謹的學位論文品保機制,包括要求學生提前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並加強學生於口試前的論文比對檢核,畢業時應繳交「經指導教授簽署之論文比對結果」及「恪遵學術倫理聲明書」給系所存查,才能畢業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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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表示,學校除已有反抄襲Turnitin比對系統外,將增購快刀( PPvS)中文版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以提升中文比對效能。各項措施皆已公告周知全校師生遵循,將推動學位論文品保全面電子化檢核。
對此,李眉蓁則是表示,對自己論文引起紛擾,她對中山大學、指導教授林德昌等人感到抱歉,尊重校方的調查程序與決定,之前已明確說明要放棄中山大學碩士學位,她有收到校方要她出席說明的信件,但她不會出席。李眉蓁也說,她沒有與指導教授聯繫,對老師受牽累感到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