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民黨高雄市議員李眉蓁論文涉抄襲案,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召開第二次審定會,三位校外專業公正審查人均認為抄襲事證明確,經會議出席委員討論與投票後,全數同意抄襲案成立,決議報請學校撤銷李眉蓁之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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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聲明指出,為確保學位論文品質,中山大學繼今年四月取消論文永不公開之授權選項後,七月經校級教評會通過更嚴謹的學位論文品保機制,包括要求學生提前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並加強學生於口試前的論文比對檢核,畢業時應繳交「經指導教授簽署之論文比對結果」及「恪遵學術倫理聲明書」至系所存查,方得畢業離校。
中山大學表示,學校除已有的反抄襲Turnitin比對系統外,將增購快(PPvS)中文版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以提升中文比對效能,各項措施皆已公告周知全校師生遵循,將推動學位論文品保全面電子化檢核。
中山大學強調,學校針對學術倫理案件,均秉持公平、公正、客觀、明快之原則個案審定,學位論文經審定抄襲之學生,將依法撤銷學位,其指導教授另提送校教評會審議相關責任。
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召開第二次審定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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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經送三位校外專業公正人士審查,三位審查人均認為抄襲事證明確。
二、經本次會議出席委員討論與投票,全數同意李生論文抄襲情節嚴重,抄襲案成立,依學位授予之相關規定,決議報請學校撤銷李生之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