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啟誠案歐鴻鍊判賠 謝長廷:被告賠80萬以下毫不在乎

▲駐日代表謝長廷在臉書發文,表示歐鴻鍊案勝訴,但他認為被告賠80萬以下毫不在乎。(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張志康/綜合報導-2020-08-18 13:56:21
昨日新北地院一審終結駐日代表控告前外交部長歐鴻鍊損害名譽一案,歐被判處賠新台幣30萬元。對此,謝長廷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賠償低於80萬元的被告,大多毫不在乎,也不會改變其作風;所以他才請求賠償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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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起因是2018年燕子颱風侵襲日本關西地區,有不少台籍旅客滯留關西機場,引發台灣社會軒然大波,致使時任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輕生。去年一月,歐鴻鍊在參加廣播節目時指出,「謝長廷為卸責、脫罪而說蘇啟誠有憂鬱症所以自殺」,遭謝長廷提告損害名譽。

謝長廷表示,媒體問他對本案的感想,他表示想起小時候社會流傳的一個笑話:當時隨地吐痰要罰五元,警察會取締,有一位刁民吐痰被警察抓到,就拿出十元給警察,並再吐一口,説不必找了。微不足道的賠償沒有辦法產生警惕作用。

謝長廷說,依他的經驗,過去璩美鳳誣指他收受宋七力獻金,法院判賠償兩百萬,同夥並判刑罰;林宏明及陳春生誣指吳敦義的緋聞錄音帶是他交付製造,法院判賠150萬及80萬元,並且入監坐牢,邱毅誣指他演講開黃腔,法院判30萬元。他認為,大概賠償低於80萬元的被告,大多毫不在乎,也不會改變其作風。所以我這次請求賠償80萬元。

不過他也指出,這次法院是依據雙方的申報財產的財力加以裁減,也非無據,就事實跟法律部分,法院有非常深入的仔細調查,被告提出許多抗辯,法院也一一加以審酌,開庭多次才做出判決,依他的實務經驗來看,這算是認真審理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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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進一步表示,自關西機場事件以來,來自中國和傾中勢力的污衊及抹黑不下百件,我整理了明確可以提告民刑事的約有三十件,本想大使任期至今年五月期滿四年,時效還沒有逾期,可以回台灣好好打官司,如今繼續留任,工作優先,不便再回台出庭,最近只好做出選擇,對不知名的年輕人多半不會提告。

他說:「很多年輕人可能一時好奇或好玩,誤踩法律紅線。寶貴青春歲月浪費在這種造謠的官司上並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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