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驗冰品、中元節食品 葡萄汁、水果各一不合格

▲新北市衛生局啟動飲「冰品及中元應景食品」抽驗專案,抽驗市面上117件飲冰品,檢驗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及沙門氏桿菌等衛生指標菌。(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宋原彰/新北報導-2020-08-18 11:39:03
新北市衛生局啟動「飲冰品及中元應景食品」抽驗專案,抽驗市面上117件飲冰品,檢驗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及沙門氏桿菌等衛生指標菌,另針對祭祀、普渡供品抽驗97件,檢驗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保色劑、農藥殘留及非准用添加物,結果計有1件果蔬汁及1件水果不合格。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衛生局說明,不合格果蔬汁為三重「清水糖古早味紅茶店」的葡萄汁檢出大腸桿菌群大於1,100MPN/mL(標準:1,000 MPN/mL以下),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罰鍰;另1件「全聯三重集美分公司」販售「集集紅肉火龍果」檢出農藥殘留「賓客隆0.26ppm(標準:0.01ppm以下)」,已移請供應商所轄地衛生局追查。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新北市衛生局針對祭祀、普渡供品抽驗97件,檢驗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保色劑、農藥殘留及非准用添加物。(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副局長許朝程指出,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及沙門氏桿菌為果蔬汁的衛生指標菌,超過標準即表示果蔬汁在製作過程中衛生狀況不佳﹔若初驗不符規定責令業者限期改善,複檢再不過關,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開罰新臺幣3萬到300萬元;農藥殘留超標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及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

許朝程呼籲,食品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選擇信譽優良的供應商,並索取進貨憑證或檢驗合格證明﹔另民眾選購飲冰品或祭拜供品時,除選購衛生可靠和信譽良好廠商製售之食品外,妥善保存並儘早食用完畢,切勿購買來路不明、過於鮮豔慘白或有刺激味的產品,蔬菜水果食品烹調食用前先以清水浸泡並沖洗,可有效去除殘留的農藥,以確保食用安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