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蘇姓男子疑因酒後駕車,7月27日凌晨5點行經嘉義縣164線公路23公里處,與黃姓被害人所駕駛的自小貨車發生強烈撞擊,致黃姓駕駛死亡﹔經嘉義地檢署張建強檢察官前往相驗,過程中,肇事的蘇男竟然找其20歲兒子頂替,因毫髮未傷遭檢察官當場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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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於7月27日,處理發生於5時許,在164線公路23公里處,黃姓被害人所駕駛的自小貨車與黑色自小客車強烈撞擊致死案件,遂報由嘉義地檢署張建強檢察官前往相驗、調查。
張建強檢察官與嘉義縣警方在相驗過程中,發現自稱肇事的蘇O元(20歲),雖經強烈撞擊卻毫髮無傷,與一般強烈撞擊車禍肇事者的情狀有異﹔張建強於是馬上指揮民雄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調查。
經警方的專案小組循線調閱相關監視畫面,及並經訪視附近民眾,發現係肇事的真實駕駛是蘇O詳(46歲),車禍事件發生後,就打電話給20歲的兒子蘇O元到場頂替的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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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11日傳喚蘇姓被告等4人進行訊問,均坦承指認是蘇O詳肇事後,請其子頂替,檢察官認蘇O詳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因所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酒後駕車致死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已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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