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境外移入確診個案一再發生,國內新冠肺炎疫情不穩定,為防疫須求及維護民眾權益,新北市政府公告轄內舞廳業、酒家業等場所須採實名制,且設備使用後消毒清潔紀錄須留存28天以供查核,否則依法開罰3000至1萬5,000元,且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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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公告轄內舞廳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等,須採實名(聯)制、量體溫、提供乾(溼)洗手設備、保持社交距離或配戴口罩;下週一(10日)起進市府洽公及市府同仁均須配戴口罩,體溫異常或未配戴口罩者不得進入,全民一體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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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另公告,電梯、醫療院所、大眾運輸、賣場市集、教育學習場所、展演競賽場所、休閒娛樂場所、宗教場所及大型活動等密閉空間,衛生局呼籲民眾務必配戴口罩並注意咳嗽禮節,保護自己也保護家人。
為確保市府公務正常運作及加強保障同仁與洽公民眾健康,自下週一起上班時間進入市府行政大樓,除了持續配合接受量體溫外,並要求一律戴口罩,體溫異常或未配戴口罩者不得進入,包括同仁、廠商、民眾等一體適用,以最嚴謹的標準保障市民與市府同仁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