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澎恰恰今(6)日召開記者會宣布破產,表示自己從拍電影到劇團,已負債了2億4千萬元。對此,律師林智群也在個人臉書上,針對此事提出「5大重點」,而引起許多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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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林智群於今日在個人臉書上發文,其針對了澎恰恰宣佈破產一事提出5大看法。首先,林智群指出,破產必須向法院聲請,經過法院核准,才會發生效力,「不是開一個記者會宣布一下就可以的」。
第二,林智群表示,「大家都會覺得既然是破產,就是沒錢,其實如果你沒錢,連聲請破產的資格都沒有!」他解釋,破產程序需耗用司法資源,請一個破產管理人、登報要求全部債權人來主張他們的權利、把破產人財產拍賣都要花錢,「若破產人的財產(破產財團)無法支付『破產財團費用』及『財團債務』時,法院是會駁回聲請破產的。」
第三,林智群強調,一般而言若債務高達1000萬元,債務人的破產財團也不能太少,如果沒有100萬,就無法支付破產程序費用,結果就會被駁回,「所以呢!這就是窮人的悲哀,沒錢,連聲請破產也沒辦法!」
第四,林智群指出,債務人的清償資力分為三個部分,包括財產、信用、勞力,如果沒有財產卻有良好的信用或優良的技術,法院還是會認為有清償債務之可能,不會宣告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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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林智群也解釋,倘若法院宣布破產,就必須選一個破產管理人,登報要求債權人自己來報到,說明債務人欠多少錢、釐清全部債務,還要整理破產人剩下的財產,決定該如何分配。且根據法律規定,破產人不能隨意離開住所,跑往其他外縣市,會讓人以為有「跑路」的嫌疑;倘若法院發現債權人有隱匿財產的狀況,還可以進行管收。(編輯:陳雅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