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推出的「振興三倍券」已經上路近半個月,不少人都已領取,到各種店家消費拼經濟,不過,近日卻傳出有一名男子遭到「三倍券詐騙」,新北市板橋區一名李姓男子花 900 元向盧姓男子購買 1700 元的三倍券,原以為賺到,拿到網咖櫃檯消費,卻當場被店員告知「這是過期 11 年的消費券」,讓李姓男子氣得提告盧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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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李男因為網路遊戲認識盧男,而對方稱自己缺現金,因此願意用 900 元的低價,賣出手中 1700 元的三倍券,而李男購買之後,還自認為賺到,跑到網咖去想要加值遊戲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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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店員一拿到後,才發現這是「已經逾期 11 年的消費券」並告知李男這並不是振興三倍券,不能使用,李男當下直接傻眼,氣得到轄區的派出所報案,警方隨後也循線追查到盧男到案說明。
盧男到案後向警方表示,消費券是從家人那邊取得的,不知道消費券過期不能使用,因缺錢才會低價賣給李男,而因為有販賣事實,被害李男也提告,訊後依詐欺罪嫌將他移送法辦。警方也強調,行政院已明定「振興券不得轉售、找零或換取現金」的規定,如有私下交易或收購行為,民眾也可向經濟部檢舉並視情況開罰。(編輯:張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