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蠣(俗稱蚵仔)是海鮮控最愛的食材之一,可以拿它來烹飪出各種美味佳餚,而盛產季節也即將到來,就有養蚵業者在路上張貼應徵廣告,寫上「試用期30元」,讓看見的網友不解上網發問,立刻釣出眾多內行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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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臉書社團《我愛鹿港小鎮》中有網友分享一個徵才訊息,「徵有緣人,剝蚵人才,早班、中班、晚班和假日班,試用期30元」,讓原PO看完後疑惑「30元是月薪?周薪?時薪?應該要秒薪才符合勞基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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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立刻有曾經做過剝蚵工的內行人回應,「剝蚵是算件的,通常業主會拿罐頭給工作人員裝,剝大概一碗高就是30元,重量大約是一斤,若熟練後,不用耗費太多時間就能剝滿一個罐頭的量」。
另外也有不少過來人指出,「是讓那些婆婆、阿姨們無聊可以邊開邊聊的工作,賺點花費的」、「其實30元已經是不錯的價格,過去還曾有一個罐頭算10元、20元的時期」、「如果是一碗30元應該算不錯吧,去年我記得才25元」、「60~70年代一碗10元」、「熟工拼一下一天賺1000元沒問題」、「以前算一碗20的時候,就有人可以一天三、四小時賺破千」。(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