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本週議程將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審查及投票表決。國民黨今(13)日再度揭露陳菊擔任高雄市長期間,不當使用高雄氣爆善款,怒批陳菊不適合接任監察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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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副主委黃子哲與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日於監察院前召開「氣爆善款爆三大弊端,監察院應彈劾陳菊!」記者會,依據高雄市議會731氣爆調查小組最近完成的調查顯示,高雄市政府有「未經委員會審查即將善款挪用於特定局處」、「未依集體訴訟原則而浮濫編列代位求償律師費」、「容許局處自行留用民眾捐款而隱匿捐款資訊」三大決策弊端,這些若是出於前高雄市長陳菊授意或同意,極可能構成對陳菊個人彈劾要件。
身為氣爆小組召集人的陳麗娜要求監察院馬上約談陳菊,釐清陳菊在氣爆善款不當使用案中的角色及疏失。她也呼籲陳菊在爭議釐清前應自行退出監察院長提名,以免晚節不保。陳麗娜指出,監察院曾在6月16日通過對高雄市政府在731氣爆案不當作為的糾正案。高雄市氣爆調查小組經一年多調查後再發現,善款運用存在「自行挪用善款、浮編律師費、隱匿捐款資訊」等三大決策弊端。這些問題都與陳菊有關,但因為陳菊已卸任,調查小組對她沒有約談之權,因此將相關資料移送監察院陳情,並要求盡速調查。
陳麗娜表示,高雄市氣爆募款最終金額,對外公布為45億6,630萬9,017元。然而一些捐款是民眾直接捐到各機關,這些並未納入731氣爆捐款專戶,而是由受捐機關自行留用。經調查小組統計,共有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兵役局、文化局等五個機關自行留用3億2,263萬6,182元的民眾自行捐款。所以真正的氣爆善款應該有48億8894萬5199元,並質疑這種自行留用行為是否出於陳菊授意?為何要隱匿捐款資訊,不願公開接受監督?
陳麗娜強調,陳菊在氣爆善款運用裡的角色有很多可議之處,如果三大決策弊端和她確有關係,彈劾她也是剛好而已。然而陳菊已被提名為監察院長,一旦上任,以今年6月16日蔡系監委提不同意見書為陳菊護航來看,人民如何相信監察院將來能公正的查案?更何況這麼多和他相關的58件案件在監院調查,該避嫌這道理陳菊會不懂嗎?呼籲陳菊鼓起人生最後的道德勇氣,自行婉拒出任監察院長、坦然接受調查,以免晚節不保。
針對今日國民黨所提三點質疑,陳菊透過辦公室回應如下:
1. 局處挪用之說根本是惡意中傷,市府消防安全以及勞安部門,因應當下社會對於盡速提升消防檢查設備之不足的訴求,經過善款委員會的核定並執行,以部分未指定善款以及「指定用於消防設備」的指定捐款購置消防及勞安設備,符合「高雄市政府八一石化氣爆事件民間捐款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作業要點」,完全合法。
2. 律師費用完全依政府採購法公開評選,且由市府統一聘任律師提起訴訟,可節省每案平均所需之律師及裁判費用,對災民求償更為有利,同時,在韓前市長任內二年,法制局也沒有找到任何違法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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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市府社會局收到20張支票、開出72張收據,清清楚楚沒有遺漏。國民黨民代根本是搞不清楚狀況、烏龍爆料,所有的善款都有經過善款委員會逐筆核對,經過律師、會計師及傷者本人等代表檢視,根本無從隱匿。
陳菊表示,無論韓國瑜前市長在任內兩年進行的調查,或馬英九前總統提名之馬系監委半年的調查,都沒有找出任何違法的證據,且馬系監委提出之糾正案,亦有其他監委公開表示不同意見,認為高雄市政府處理得宜。若國民黨認為發現新事證足以證明善款使用違法,請直接移交檢調,由司法辨明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