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的自備款」是買房最基本條件,但在有了自備款之後,到底租屋或買房哪個比較划算,往往也會困擾許多人。房市專家建議,如果房貸負擔金額比原本需付的房租多3分之1以內,可考慮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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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指出,買房或是租房,最大前提在於有沒有自備款,存到自備款後,可進一步計算租金與房貸各需負擔多少,作為買不買房的參考。
一般來說,如果買房後要負擔的房貸金額,比現在付的房租多3分之1以內,是最理想、最可以負擔的狀況,例如原本房租2萬元,買房後每月房貸2.5萬,僅多付4分之1,也就是5000元,就能夠擁有一棟自己的房子。如果資金再緊繃一些,房貸比原本房租多2分之1,則算是到「極限」,如果再多,租屋會較適合,否則恐有損生活品質。
信義房屋文心昌平店店長謝明哲則建議,可用「現在正在繳的租金」作為計算基準。原本支付的租金同額轉換成房貸後,能夠買到與原本承租的房型、坪數差不多,或僅略小一些的房子,就算是能接受的範圍,可考慮由租轉買;但若租金換算成房貸後,只能買到套房,或房型減少2間房以上,買房或許不是最佳選擇。
以台中市為例,如果原本租金在1.5萬以內,換算成房貸1.5萬,大約是買總價400多萬的產品,這樣價格的產品多半是權狀坪數15坪以內的套房,或是位置較遠、屋況較差的產品,如此一來,不僅要到銀行貸款不容易,且未來如要轉手,也比較困難,「建議繼續租房,而不要考慮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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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的,租金2.5萬可租3至4房,轉換成房貸,以總價1000萬、貸款8成800萬來算,利率1.43%、分30年,每月本金加利息2.7萬,等於多付2000餘元也可買到3房或市中心2房,且這類產品多半好轉手,「就適合直接買房」。
而如果原本租金負擔低,例如租套房,要購屋時想改買更大空間的產品,房貸金額勢必提高。謝明哲說,此時就需評估,如果房貸支出占家庭月收入3分之1以下,代表仍有能力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