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0日電)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天說,解散眾志的原因之一,是因為組織有很多中學生,他們未必能面對被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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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陰霾下,黃之鋒等眾志核心成員6月底先是退出眾志,接著眾志宣布解散。
黃之鋒10日上午在香港商業電台節目上說,眾志所以解散,是因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沒有人能夠百分百肯定法令不具追溯力,加上北京中央把眾志定性為「港獨」組織,他們不能再以眾志身分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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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眾志內有很多中學生成員,他們未必能面對被捕的風險。
香港眾志解散後,其創黨主席羅冠聰已經離港,目前不知身在何處。(編輯:繆宗翰)109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