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今(2)日的臨時會中表決「前瞻後續4年籌編同意案」,雖民眾黨質疑前瞻計畫第一期預算執行情況不佳,要求暫緩編列二期預算,但最後以95票贊成、4票反對通過,後續4年預算得籌編新台幣4,200億元預算籌編,併同前期所餘的900億元編列特別預算,共計還有5,1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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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於2017年7月7日公布施行,為支應前瞻一期的經費,已編列3,300億元,至2021年8月仍尚餘900億元額度待編列;而為了前瞻二期後續4年的經費,行政院日前函請立法院同意辦理前瞻計畫後4年預算籌編,併同前期所餘900億元編列特別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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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民眾黨團質疑,前瞻一期預算執行狀況不佳,資訊揭露也不足,招標流標率高,且在臨時會籌編前瞻二期預算不具正當性,要求暫緩編列;而國民黨團雖未反對繼續籌編前瞻預算,但仍提醒各地方政府配合款將高達4,200多億元,除台北市、桃園市等財政狀況較好的直轄市外,其他各縣市政府的財政恐會面臨崩壞,呼籲相關部會應多加注意,若二期執行率依舊不足,則不該繼續編列。
由於在野黨對預算提出異議,最後朝野只能訴諸表決,最後僅民眾黨立委投下反對票,以95票同意、4票不同意、0票棄權,照聯席審查會意見照案通過,同意行政院辦理前瞻計畫後續4年預算籌編;未來行政院將編列特別預算案後送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