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一號中山高彰化南下182.5k路段,6月29日深夜22時22分發生連環撞事件,其中最前方的貨車肇事後逃逸,國道三隊警方透過監視器蒐尋未果,今(1)日希望當時路過的車主提供線索,希望能揪出肇逃的駕駛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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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第三警察隊表示,國道1號南向182.5公里外側車道,在6月29日22時22分,發生追撞車禍,53歲蘇姓駕駛駕駛自小客車自閘道上國道,正要從加速車道變換到主線車道當頭,疑似遭行駛外側車道的大貨車碰撞,轎車瞬間打滑到中線車道,又遭後放銀色轎車給一頭撞上,但大貨車沒停車逕行駛離,警方正積極聯繫大貨車駕駛到案說明。
國道方調查,這起連環追撞發生時,大貨車行駛外側車道,53歲蘇姓駕駛小自客車,加速車道變換至主線車道與小貨車發生碰撞,打滑至中線車道,遭後方43歲蔡女駕駛的銀色小自客車。事發後大貨車未停車處理往前駛離。
警方調查,這部大貨車行駛於外側車道,緊跟在後,由蘇男駕駛的自小客車要切向主線車道,疑似與前方的貨車發生碰撞、打滑,波及從後面迎面而來,由蔡女駕駛的自小客車,蘇男與蔡女的車子均受損,但最前方的貨車卻未停車,這起事故雖無人受傷,但是蘇姓駕駛的自小客車車身被撞爛,銀色轎車整個車頭翹起,整起事故責任有待進一步釐清,警方呼籲大貨車駕駛出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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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三隊表示,經處理人員到彰化該貨運據點探詢非該據點出車,將持續調閱相關ETC資料聯繫A車駕駛人到案說明。並呼籲呼籲用路人,發生事故未依規定處理,依據處罰條例第 62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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