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罪除罪化!多名法院法官認定《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可單獨對通姦配偶撤告」有違憲之虞,司法院大法官今(29)做出第791號解釋,認定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等,正式宣告違憲,終結85年來的通姦罪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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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爭議點分為兩部分,刑法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且刑事訴訟法239條規定告訴不可分原則,不過但書卻是可以單獨對配偶撤告,形同是將婚姻之外第三者的「小王」、「小三」分開來處理,該條文違憲,法務部及司法院,將啟動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