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羅姓男子與經營KTV業者有砂石佣金糾紛,107年11月間羅男持槍強迫王姓友人駕車載其到該KTV店門口,持槍朝店內連開6槍,所幸子彈都從員工及客人身邊閃過,羅男隔日即被清水分局逮捕﹔羅男不服台中地院一審判決7年6月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將原判決撤銷,改判8年4月。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羅姓男子因為與人有砂石佣金利益糾紛,前年11月13日決定前往對方在梧棲區經營的KTV討債,當天羅男備妥兩把手槍及子彈39顆後,要求王姓友人駕車載他前往KTV,但王男在羅男上車後知悉要去暴力討債而百般勸阻,羅男忿而在車內就朝擋風玻璃開2槍、車窗及置物箱各開1槍,脅迫王男駕車載他前往討債。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當晚10點23分,王男駕車載羅男抵達梧棲區的KTV大門前,羅男即持槍從副駕駛座朝KTV大門內連續射擊6槍,數名站在大門口的員工及客人飽受驚嚇紛紛躲避,所幸子彈分別只打中大門玻、門框、門柱,無人中彈﹔羅男開槍逞兇後再由王男接應載送至梧棲區浩天宮下車離去。
王男返家後心有未安,翌日即向清水分局安寧派出所投案,清水分局警方當天即前往羅男住處將他逮捕,全案依殺人未遂、槍砲、強制等罪名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地院一判處羅男徒刑7年6月,但羅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本月審結將原判決撤銷,改判應執行徒刑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