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最新統計資料顯示,隨30年期的房貸逐漸盛行,國人購屋貸款的期限也逐年拉長,2010年第一季六都購屋貸款的期數多在216到226個月,平均貸款年限約為18年,最新統計去年第三季則拉長到261到272期,約21.7年到22.6年創下統計以來新高,研判應與30年期房貸國人接受度逐漸增加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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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過去購屋普遍都是以20年期最為常見,不過近年銀行對於房貸條件偏向寬鬆,甚至連政策優惠房貸都給予貸款年限最長30年,還有寬限期3年的條件,加上利率條件越來越為優惠,不像早年有些購屋人認為銀行利息高,希望可以早點把貸款還完,另外,面對當前的房價水準,購屋人拉長貸款年限也能夠有效降壓,因此觀察年輕購屋人對於20年期以上的房貸接受度也逐漸增加,等待日後手上有多餘的資金再提前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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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資料顯示,六都之中平均貸款期數最短的是房價最高的台北市,平均貸款期數為261個月,新北市、桃園市與台中市的貸款期數都為272個月,台南市為265個月,高雄市為271個月,相較於10年前都增加了43到56個月,反應面對低利率與為了有效降低每月還款壓力,國人對於20年以上的房貸接受度逐漸增加。
以貸款1000萬元,貸款利率1.4%,貸款20年為例,本利平均攤還試算,平均每月房貸金額約為4萬7797元,如果拉長到30年期則每月房貸就降至3萬4035元,不過因為還款時間拉長,累積必須償還的利息金額也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