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嬌離婚與電影《金都》 不結婚是「自由」?哪這麼簡單

▲阿嬌與賴弘國離婚,意外和電影《金都》所探討的本質類似。(圖/采昌提供、賴弘國IG)
文/姊妹淘希希-2020-05-16 10:36:29

港星阿嬌與「醫界王陽明」賴弘國日前已離婚,男方通過神秘友人向各家媒體「獨家」發聲,事後發IG長文、大動作開2分鐘記者會,不曉得動機為何,仍可見到他對這段感情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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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賴弘國長文所述(目前已刪文),婚變主因是「阿嬌不愛他」,價值觀不同,事前沒有好好觀察就踏進婚姻,「婚前派對後,妳突然變得冷淡。我問妳為什麼,妳跟我說妳後悔了,妳沒有很愛我,覺得自己不適合婚姻。」歷經兩次婚姻,兩次閃離,賴弘國對婚姻失望,向家人直言:「我今後不想結婚了。」

對於婚姻,我們存在很多想像,許多人不單對於「婚後應該得怎樣」有著許多假設,就連「結婚之前應該構成的要素」也有標準。

就賴弘國與阿嬌的新聞分析,除了最基本的「她不愛我」之外,男方也認為,短短兩個月就步入婚姻,認識不深,期待與現實有落差,是婚姻破碎的主因之一。那麼換言之:交往夠長,認識夠深,再踏入婚姻,是不是就真的確保這份感情長久不墜?

關於這句話,我是打問號的,因為答案我自己也不知道。綜觀東西方娛樂圈,許多明星談戀愛多年,好不容易結婚,但最後走上離婚的,並非少數,顯見事前做好再多觀察,難免有漏網之魚,防不慎防。

▲《金都》探討婚姻與自由的本質。(圖/采昌提供)

前幾天一部電影《金都》上映了,這部港片入圍去年金馬獎最佳新導演,劇情講述交往7年的情侶莉芳與Edward,準備論及婚嫁,但女方早年與家人感情不好、離家出走,當年為了賺錢,她跑去跟一個素未謀面的男子假結婚。

要與男友Edward順利結婚,女主角莉芳必須先找到那名「失蹤的前夫」辦手續,而她交往多年的男友Edward,對於女友的這些過往一無所知。

這部電影裡頭,出現很多「結婚難道就會幸福嗎?」、「不結婚就真的自由了嗎?」、「白色婚紗代表純潔的『處女』」⋯諸如此類女性網站可能會出現的語錄,犀利道破世人在感情裡頭容易出現的盲點與刻板印象。

導演黃綺琳將大多拍攝場景縮限在香港「金都商場」,這個商場本身就是販賣和婚姻相關的物件,包含禮服、喜餅、婚禮攝影等等,洋溢著喜氣洋洋的氛圍,可弔詭地是,該商場裡頭還有徵信社,可以協助抓姦伴侶出軌。

這間金都商場,可說是道盡婚姻浮世繪,華袍掀開,有美麗的綢,也有難以忍受的蚤。

▲《金都》探討婚姻與自由的本質。(圖/采昌提供)

交往7年來,莉方對Edward累積許多不滿,她受不了男友既是媽寶,又是控制狂,不但會監看手機、裝定位,連她日常衣服穿什麼、伴娘想找誰,都想要發表高論。此外,一到溝通環節,Edward還很幼稚,盡喜歡講些在她聽來一點都不好笑的雙關冷笑話,表面上是裝輕鬆、逗女友笑,實則是轉移話題、逃避面對。

莉方仍有矛盾,她知道男友很愛她,朋友也會說:「他對妳很好呀!」讓她內心總有著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悵然,就這麼不知不覺走了7年,沒打算對男友真正敞開心房、說心裡話,更沒有仔細思考過自己要什麼。

電影重大轉折,始於莉芳找到了「前夫」楊樹偉,對方是個口口聲聲追尋著「自由」的男子,而和楊樹偉「假離婚」的期間,喚醒了莉芳自覺,內心開始尋思著婚姻的意義,從而進行一連串靈魂拷問:什麼是自由?結婚是不是就沒有自由了?可是回歸單身呢?單身又有自由了嗎? 

賴弘國和阿嬌,交往兩個月結婚,最後離婚;莉芳和Edward,交往7年準備結婚,但他們對彼此累積的不滿與迷惑,已經沉重到像片頭水缸裡頭那隻烏龜,難以自行翻身。

這兩件個案,表層是在呈現結婚前與後的心境,但追究到更深層,不過就是筆者最常講的四個字:認識自己。 

「認識自己」這四個字,它可以突破我們對於婚戀觀的種種迷惘。一旦你願意讓你的思考飛翔,深度挖掘自己的情緒與喜好,不管是結婚、交往中還是單身狀態,你都可以得到電影裡頭心心念念的那個核心:自由

結婚與不結婚,這個選擇的後果,跟「自由」半點關係都沒有;真正的自由,是出於你願意好好「認識自己」後,繼而做出的每一個「有自覺的選擇」。

畢竟當你足夠認識自己,你接下來所做出的每項選擇,自然都能無愧於心,也較有可能會是適合你的決定。只不過,要如何開啟認識自己的途徑?首先就是:請讓你的身體、大腦、心靈適度安靜,靜下來思考。(但這就是另一篇文章的核心了,本文就不細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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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即是不自由?單身才自由?穿白色婚紗代表純潔?相處久了再結婚比較不會離婚?筆者請各位開始練習打破這些二元對立,返本歸真,回到「追尋內在進步」的環節上吧。

相信屆時,你自然就會明白:結婚跟不結婚,始終只是選擇,而每一個出於個人意志的選擇,即是「自由」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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