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The Last Dance》讓公牛傳奇Michael Jordan(喬丹)再次成為熱門話題,而他透露在1984年的時候,自己其實是想和運動品牌Adidas簽約,但對方並沒有把他視為重點運動選手,因此最後選擇與Nike簽約,也讓Adidas痛失一筆可觀的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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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紀錄片第5集中,當年尚未與任何品牌簽約的喬丹表示,當時他母親強迫他上一輛飛機,與Nike進行一場商業會議,聽聽看對方所開的條件。「我媽說:『你必須去聽聽看,你或許不喜歡,但你還是要去聽聽看。』她要我上那架飛機去聽對方怎麼說。」
當年,喬丹不認為Nike是市場上最頂尖的球鞋製造商,他說當時自己比較鍾意Adidas,但當喬丹與Adidas見面之後,對方表明不會把喬丹視為重點運動員來推銷,也不會讓他推出個人鞋款。
而當年另一家球鞋大廠Converse已經簽下魔術強森和Larry Bird這樣的大咖球星,也對於把喬丹當作主打球星的興趣不高,因此喬丹就去參加了Nike的會議,後來也與之簽約,因此大大地改變運動品牌的版圖。
喬丹說:「去了那場我原本不想去的會議,而Nike對於他們的計畫高談闊論。我父親當時說:『如果你不接受這筆交易,那你一定是個傻子,這是最棒的條件。』」當時的Nike正在極力發展「Air」氣墊科技,並且打算用在喬丹的個人鞋款,並且將它命名為「Air Jor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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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高規格禮遇喬丹之外,Nike還聘請知名導演史派克李(Spike Lee)擔任該鞋款廣告的導演,也收到不錯的成效,原本Nike預期前4年僅收入3百萬美元,沒想到第一年就進帳高達1.26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