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衛福部擴大「急難紓困實施方案」補助對象,針對無投保公、農、勞保等社會保險,且家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低於最低生活費 2 倍者,每戶加發 1 至 3 萬元急難紓困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也以公式及圖表說明,符合資格者 5 月 6 日起即可申請。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陳時中表示,若民眾因疫情影響,導致工作及生活有困難,這部分很難提出證明,因此只要以陳述方式,就會從寬認定,讓受到疫情傷害的人都可以感受到政府的溫暖。
陳時中指出,申請有兩點需要注意,第一是申請是以家戶為單位,即是「住在一起的人」,而非戶籍戶或是報稅戶,一個人住也是一個家戶;其次是家戶內的收入計算。
陳時中說明,將家戶內所有成員 1 至 4 月收入加總除以 4 ,得到家戶月平均收入;存款則是家戶內總和減掉寬限額每人 15 萬元(負數不列),剩餘金額加上家戶月平均收入,再除以家戶人口數,就會得到家戶每人每月生活費。
陳時中說,若家戶每人每月生活費小於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1.5 倍,每戶就可領 1 至 3 萬的補助款;若大於等於 1.5 倍但小於 2 倍,即可領到增列的 1 萬元補助。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
1922」專線,或「
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