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官爭議判決又添一樁!桃園一位吳姓男子在商場與另名林姓男子發生爭執,結果林男竟拿出鋁棒想毆打吳男,兩人扭打後林男被推了一把倒地導致頭部受傷。事後法官判決吳男防衛過當,判他 1 年徒刑、緩刑 5 年,並賠償對方 200 萬元。對此,「宅神」朱學恒狠酸法官,質疑「可以拿鋁棒打我威脅我妻小,但還手推人就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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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發生在 2014 年 9 月,吳男與林男因停車起糾紛,最後導致成激烈肢體衝突。事發當時吳男妻子也在旁,林男拿出鋁棒揮舞毆打,兩人遂扭打在一塊,吳男出手將林男推倒。而法官認為吳男身材遠較林男壯碩,若要防止繼續被毆打,只要「適時奪下」鋁棒即可,但吳男卻出手把林男推倒造成重傷害,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案件纏訟多年,最近和解確定,吳男賠償林男 200 萬元。
對此,朱學恒狠酸法官,「你可以拿鋁棒打我威脅我妻小,但還手推人就是不行!應該要不被打死一邊奪棒才行!法官如果你是葉問迷認為每個人都懂空手奪白棒你要開庭前先說嘛!仔細想想或許他是一拳超人 S 級排名第十四的金屬球棒的支持者!球棒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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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的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回覆說,「叫法官來被打打看,他只能奪棒喔」、「改天小偷闖空門造成受傷;失主還得賠小偷的時代快來了」、「現在的法官真是讓人覺得莫名奇妙」、「警察不能開槍,奪刀即可;被刺死了,無罪」。(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