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仔內/發文力挺殺警案上訴 小英的網紅政治學

▲蔡英文總統。( 圖 / 翻攝蔡英文臉書)
記者張志康 / 特稿-2020-05-04 16:00:07
去年7月,鄭姓男子搭火車時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致死一案,日前嘉義地方法院宣判被告無罪,但應強制就醫5年。判決消息出爐後,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這麼重大刑案,是否一個醫生鑑定就夠?」連總統蔡英文都在臉書發文表示,支持檢方依法上訴。讓人想問蔡英文,是不是把總統這個職位,當成網紅在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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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院判決殺警案被告無罪的理由係因其患有思覺失調症,審判過程中,嘉義地院針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結果認為被告在犯案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且妄想內容與犯案行為有絕對交互關聯,故其犯案行為是受其精神狀態影響所致。換言之,嘉義地院是依照刑法第19條第一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雖然結果非常令人遺憾,但依現行的刑法及相關法令,這樣的判決結果可能在細節上不甚圓滿,但大體來說並沒有問題。

但判決結果出爐後,包括內政部長徐國勇、法務部長蔡清祥、警政署長陳家欽,都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行政院長蘇貞昌則是於受訪時指出,這個判決更讓人失望與錯愕,會支持上訴,並質疑這麼重大刑案是否一個醫師的鑑定就夠了。總統蔡英文也透過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表示,支持檢方依法上訴之決定。

說老實話,誰都可以針對特定的事件表達自己的意見,在自詡為民主自由的台灣,本來就是個人的言論自由,實在無可厚非。不過,全台灣只有一個人不該說話,那個人就是身為中華民國總統的蔡英文。

當然,相信會有人說,總統也是人,為什麼看到了「恐龍判決」,卻不能發表自己的言論?抱持同樣想法的蘇貞昌、徐國勇為什麼就能說?就連藍營的立委都覺得這是恐龍判決,為什麼蔡英文就不能說?

答案很簡單,因為她是總統。不僅過去四年是總統、未來四年也還是總統。依現行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分屬五院職責,唯一高於五院職責的人,就是總統。

以本案來說,當蔡英文說出「支持檢方依法上訴」的時候,固然是站在行政的這一面,但同時也代表了總統站在了司法判決的對立面。

民主的基礎是法治,也就是說,不管是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都應該依循現有的法律去執行各自的職權,如果真的全國人民都覺得法律有問題,那麼,身為總統的人,該做的事情不是「站在個人角度」發言,因為身為總統的人,不像網紅或Youtuber,在這個時候沒有所謂的「個人角度」,而是調和朝野各政黨、國會、行政、司法等機關,協商研討如何在現行的法律體制下解決問題,若現行法令有不足或缺憾,再視情況修法或制定新法。

對於這一點,身為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士、康乃爾大學法學碩士以及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法學博士的蔡英文,不可能會不懂、不瞭解。

那麼,問題來了。蔡英文明明知道自己不該這麼做,為什麼還是做了?很簡單,這背後的算計是,透過這樣的表態,會讓支持者認為蔡英文跟自己站在同一邊、代表自己站在「正義」的一方。至於身為總統應不應該、適不適合這麼做?一點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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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早上9點,全球有千萬訂閱的網紅Nas Daily發布影片,影片中表示台灣在目前全世界多數國家疫情失控的狀況下,成功控制住了疫情、能夠正常生活。9點20分,蔡英文就在自己的臉書粉專轉發此一影片,歡呼收割網紅帶來的流量及影響力。

當總統變成全國最大咖的網紅,當政治不再在乎扎實地為民眾謀福祉、擘畫可長可久的遠景,反而向網紅學習、靠攏,只在乎現時、現地的歡呼與掌聲,那麼,當有那麼一天,網紅政治人物被人看穿了本質,恐怕就不只是Youtube給個黃標、暫停營利那麼簡單,整個國家、全體民眾都必須為總統的「網紅政治學」埋單,共同承受那個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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