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無罪!醫師慘遭出征 圈內人披露精神鑑定「真相」

▲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七月處理逃票糾紛時,遭鄭姓男子持刀刺死,今日嘉義地方法院宣判鄭男無罪,引發社會譁然。(圖/截取自網友提供影片)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2020-05-03 10:30:32
4 月 30 日,事發於去年 7 月的鐵路殺警案鄭姓嫌犯的判決出爐,引發部分網友不滿,轉向攻擊謾罵該案精神鑑定醫師沈正哲。沈正哲醫師亦於本月 1 日發表長篇聲明澄清事件真相。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於沈正哲醫師受到的責難,就有同為精神科醫師、鑑定過 100 件案件的圈內人在 PTT 上破除大眾常見對於司法鑑定的誤解。首先並非醫生去撈個案,而是本身在醫院有從事鑑定業務,法院發函至醫院,醫院決定是否收案,最後報告發給法院,如有爭議才要鑑定人出庭解釋報告。

司法鑑定民事案件是當事人自費,刑事案件是法院負擔,收費約 1 至 3 萬,醫師事前需要花時間閱讀資料、影像、筆錄等證據,會談當天幾乎無法再進行其他業務,嚴重者需要住院觀察,個案還要做其他檢查,再加上寫報告、出庭所耗費的時間,一個案子因為其他檢查也需要成本,醫師只能拿到幾千塊,「基本上都是談心不談薪」。

對於家屬稱醫生嗆聲「不管做幾萬次都是我做」,原 Po 直呼不可能,因為一旦有一方有質疑,法院會發公文換下一家做鑑定,而且辯護方要提出質疑,他舉例鄭捷就是 2 家不同醫院進行司法鑑定,甚至也聽過有找第 3 次鑑定的。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於大眾飆罵沈正哲醫師「當事人再犯醫生要負責」,原 Po 抱不平,因為報告裡有寫道當事人若不接受治療,犯案機會很高,而且他也擔憂大家的攻擊會讓下一家醫院不敢接或影響判斷,影響到過程的中立性。網友們也紛紛表示,「要從源頭改法規,怪執行者真的沒道理」「醫生只是提供專業而已,戰醫生幹嘛」「不尊重專業就是理盲又濫情」。(編輯:林奐妤)

▲精神科醫師破解大眾對精神鑑定的誤解。(圖/翻攝 PTT )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