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上的錢櫃KTV,26日中午11時左右發生火警,至今已經造成六人喪命。而火警發生當時,人在屏東進行市政交流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不僅姍姍來遲抵達火場,直到事發後第三天(29日),才願意在議員的要求下,對火災中的受難者與家屬道歉,理由則是「法規疏漏、督導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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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林森錢櫃旗艦店傳出發生大火。(圖/記者林柏年攝,2020.04.26)一向不喜歡說對不起的柯文哲,這次可以說是在民意代表半脅迫的情況下,百般不願意才向外界低頭,原因不外乎消防局與建管處,在公安檢查桶的簍子實在太大了。初步火場調查結果出爐,是因為業者關閉五大消防安全設施,才會導致傷亡如此嚴重。而林森錢櫃KTV事後也被查出,兩年來20次的公安稽查結果,除了全部合格的以外,火警發生前四天(22日),消防局與建管處才剛做過聯合稽查,且也並未檢測出有安全漏洞。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在林森錢櫃火警發生後隔天(27日),前往錢櫃sogo店稽查消防安全設備。(圖/記者林柏年攝, 2020.4.27)此外,在林森錢櫃火警發生後隔天,柯文哲責成消防局,針對轄下大型封閉性娛樂場所(KTV、電影院)等場所,進行全面性的稽查。截至30日為止,台北市內一共68間大型封閉性娛樂場所,就有17間被查出不符合消防安全法規,暫時或是至今仍被勒令停業。不過在全面稽查前,多數場所並未有違反消防法規的情況。直到全面檢查後,才發現原來平時民眾常常群聚的娛樂場所,處處充滿安全漏洞。
▲消防局安檢隊員在場所外張貼消防安全不合格告示。(圖/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提供)與原來的安檢結果反差如此之大,只能說柯文哲及台北市政府背鍋實屬不冤。不過在對外道歉之前,柯文哲不僅從未明顯表示台北市政府有失職外,更針對林森錢櫃大火一事,提出了令人匪夷所思的論調:「業者有守法的義務,查不到不能怪政府。」
看似邏輯正確,其實大錯特錯。
業者有守法的義務沒有錯,但查不到「當然能怪、且要怪政府」。為什麼?原因在於民眾前往所謂「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的場所,是建立於「政府檢查合格」掛保證的前提之下,才安心在場所內進行各項活動。結果現在卻因為柯文哲一句「業者有守法的義務」,結果讓公安檢查合格形同虛設之餘,未來民眾去KTV或電影院之前,或許還得先求神拜佛,希望業者有遵守消防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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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柯文哲28日表示,人民有守法的義務,不能沒抓到犯法的就怪政府。(圖/記者丁上程攝, 2020.4.28)如同前一陣子討論相當熱烈的酒駕罰則議題。套用在柯文哲的說法上,你可以說民眾應當自律不得酒駕,但若是在酒駕情況非常嚴重,且時常會造成無辜民眾傷亡的狀況下,當然能怪罪政府為何不加強取締酒駕,或者將罰則提高。而不是政府兩手一擺,直呼「我怎麼知道他會酒駕?沒抓到也不能怪我。」
理想面來說,任何人在政府有沒有監督的情況下,都有守法的義務。但我們不能期望每個人都能隨時律己,所以在制定法規之餘,也訂定罰則,才可以達到嚇阻作用。而政府除了服務人民,也被賦予了懲處違法者的權力。林森錢櫃KTV火警,業者該負的責任昭然若揭,但身為監督者的台北市政府,首長只想一句似是而非的謬論,就將應該負的責任都歸咎給業者,這樣的政府,如何說服民眾能繼續服務民眾、為民眾做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