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新冠肺炎疫情帶來衝擊,表訂5月須繳納房屋稅延至6月底前繳納,信義代書提醒,依照政府新措施,若受到疫情衝擊者還可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而收到房屋稅單須做3大確認,以防多繳稅,包含房屋稅率,若是住家確認是否為自住;課稅稅額是否依使用月份計徵;稅單有無重覆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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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因應疫情,個人、法人等,因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房屋稅繳納期限延至今年6月30日,納稅義務人應於展延期限內,檢具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隔離治療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連同房屋稅繳款書,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並依期繳納稅款;上述展延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若納稅義務人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信義代書提醒,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納稅義務人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並如期繳納者,無須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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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房屋稅單,信義代書強調要注意三件事情,若為住家使用,房屋稅率是否為自住稅率,自住課徵稅率為房屋現值的1.2-1.5%,非自住課徵稅率為房屋現值的1.5-3.6%,若作為營業用,則被課徵3-5%稅率,若經發現,可主動向稅捐機關申請房屋稅用途變更,以免多繳房屋稅而不自知。
其次,買屋買賣交屋前的房屋稅由賣方負責,交屋後由買方負擔,信義代書說,買方要注意於交屋時確認代書確實協助與賣方完成房屋稅分算,買方亦要注意交易時稅捐機關是否依雙方持有時間按月分單繳納,即各自持有月份繳交房屋稅,收到稅單也要特別注意有沒被多徵收月份。最後,也要再確認稅單有無重覆開單,導致多繳納的問題。